【精华】工程质量承诺书三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的约束力更强。大家知道承诺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质量承诺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公司在近三年承揽的工程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公司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若在本次工程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对招标文件的'仔细阅读和理解,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对第十二间屋回建区规划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程质量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监理单位承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二、监理单位承诺依据监理合同配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单位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四、监理工程师承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实施监理。
五、承诺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六、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 、承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06月02日
我单位设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依法取得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二)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三)我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四)我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我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五)我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六)我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七)我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我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八)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工程设计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设计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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