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的承诺书三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火的承诺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学校校长对中心学校校长承诺
编号: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 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
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此承诺书签字后生效。
年 月 日
现正值森林防火特险期,为保护森林资源。从即日起,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我保证做到:
一、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三三六”工作法,坚决做到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
二、 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不准在林区和林间道路吸烟、扔烟蒂;不准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不准焚烧秸杆、根茬;不准烧荒、燎岸;不准在林区野外用火取暖、烧干粮煮饭;不准在林区施工用电、放炮采石;不准放牧人员、痴呆、伤、精神病人随意入山;不准在林区烧火驱蜂、狩;猎。
如有违返愿接受一切处罚,并取消评优、评模、晋职资格。
东井岭中学
教职工签字: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为促使家庭全体人员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美好家园,维护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特作如下承诺:
1、遵守野外用火规定,防火期间,坚决做到在林区和林区边缘不吸烟,不上坟烧香烧钱纸、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田埂、不烧火土灰等。违者自觉接受500至3000元的处罚。
2、遵守生产性用火申报审批规定,自留山、责任山和承包经营的.山林,需要生产性用火的,坚持做到按程序申报审批,坚决不擅自烧火炼山。违者自觉接受不低于3000元的处罚。
3、对家中的老人、小孩或有智障的人员,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坚决做到不让他们在野外玩火、用火。违者自觉接受200-3000元的处罚。
4、如因家庭人员责任,造成森林火灾的,依照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承担扑火费用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如果发现有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火灾情况,及时向村委会或镇政府报告。发生火灾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主动参与扑救,并服从指挥调度人员的安排,违者,自觉接受村民公约等有关规定的处理。
此承诺一式三份,镇政府、村委会和承诺家庭各存一份。
承诺家庭代表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盖章)
(签名) 村长 镇长
二0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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