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地协议书参考

时间:2024-07-21 18:57:46
坟地协议书参考

坟地协议书参考

坟地协议书参考1

甲方:_________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 )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 )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 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_____

  

坟地协议书参考2

经双方协议商定,甲方枣刺梁大队第五队集体出售给乙方 土地一块,此地块四界坐落在甲方柠条峁之内。东西宽 米;南北长 米;合 平方米,共折合地价: 元。

具体事宜如下:

一、以立约之日起,乙方人在此地内作于祖坟用地,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阻拦。坟地内付植物,绝不能破坏。

二、此地块权属清楚,四界分明,地权永远归乙方人管理,使用或转让他人的权利。

三、甲、乙双方互不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照总地价加倍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此地款一次性付给甲方,分文不欠,以约不凭。

五、上述条款,甲、乙方必须遵守诺言,互不反悔,以约为证,特此立约。

甲 方:

乙 方:

立约时间:二0××年五月二六日

 

坟地协议书参考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家庭需要,欲在位于武平县城厢镇东岗村二十一组长坎里乌石头下甲方拥有所有权的林地(自留山)上安葬自己已过世的'老人。现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武平县城厢镇东岗村二十一组长坎里乌石头下甲方拥有所有权的林地(自留山),所有权永久属于甲方,乙方永久无权拥有该地块的所有权。现暂时给乙方作墓地使用。

二、乙方用于安葬坟墓的林地(即:墓地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乙方保证只作为坟地使用,不作他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前往墓地进行修造墓地、扫墓等活动,但不得毁损甲方除墓地以外的植被、林木等。

三、如果甲方要将该林地用作建造房屋等其他用途,乙方墓地会妨碍甲方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迁走坟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迁坟,迁坟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一概不负责。自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应自觉迁坟,逾期不迁甲方可自行处理。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着物、坟墓建造补偿款归乙方。在坟地存留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双方协议无效,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各自负责,与对方无关。

五、协议继承方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因为一方或双方丧失执行能力,将由甲乙双方配偶、子女和其他有关法律继承人继承,履行协议相关义务和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中证方: (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键入文字]


坟地协议书参考4

甲方:南垣底村民

乙方:

甲乙双方就占有甲方土地一块作为段氏坟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王雅全愿将本村桥南果园地承包 亩左右土地范围

从乡间路往南米左右,乡间路北米左右,东至西 米范围内作为乙方家族坟地永久占有;

二、乙方有权世代在坟地范围内安葬过世家人及种植树木和建筑殡葬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三、甲方不得私自改变乙方坟地用途,如确需要改变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四、以后包括王雅全的子女都无权干涉和改变此用途;

五、坟地占有资金为 元,签订协议时乙方当场交清。此后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三倍退还占有资金;

六、本宅坟地上方空地允许本户种植使用,乙方有权安排其他坟宅。

七、乙方所占有坟地如遇到纠纷与政策性改变,由村委负责解释。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间人各执一份。

村委意见(章) 甲 方:

乙 方:

中间人:

20××年 月 日

坟地租赁协议

甲方:南垣底村民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甲方土地一块作为段氏坟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本村桥南承包 平方作为乙方家族坟地永久所用;

二、乙方有权世代在坟地范围内安葬过世家人及种植树木和建筑殡葬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三、甲方不得私自改变乙方坟地用途,并保证不在此 平方左右地块安葬他人,如确需要改变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四、坟地租赁费用为 元,签订协议时乙方当场交清。此后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三倍退还租赁费;

五、本宅坟地上方空地允许本户种植使用,不得改变用途或安排其他坟宅。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间人各执一份。

村委意见(章) 甲 方:

乙 方:

中间人:


坟地协议书参考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充分协商,就山荒地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有承包山荒地一处,东西长16米,南北宽11.5米,总面积184平方米。四至分:东至 界,西至 ,南至 地,北至 。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该山荒地转让给乙方作墓地使用,并协商转让费用为贰万贰仟元(¥22000.00),乙方同意接受并使用,从协议签定之日起,该山荒地乙方有权做墓地永久使用,甲方不准干涉。乙方埋葬坟墓时,如甲方树木或农作物有妨碍,甲方应无代价的提供一切方便,该墓地如国家建设占地,甲方无权过问并不承担一切补偿费。附着物及迁坟补偿归乙方所有。

(2)该山荒地种植作物权一切都由乙方所有,如乙方不种,甲方可与乙方协商使用,乙方因自身需要可随时收回甲方山荒地的经营使用权。

(3)乙方所取的该山荒地如发生边界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义务。

口说无凭,立此协议为证。

整平、施工费 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附下页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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